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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对“真”的理解

 大家好,我是林芳賢,修煉歷程跌跌撞撞,真正修煉走過來也有4年了。當時收到發揮徵稿的時候,沒有特別重視起來,再加上對自己的修煉狀態沒有信心,深知自己做的事情沒有盡力,感覺自己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師父,那就談不上些什麽寫心得交流稿了。可是,有一天放工回家的路上,感覺還是得寫,大家都是修煉人,有精進的時候,也會有懈怠的時候。如果大家都不寫心得交流,那法會也將很難開下去。於是,即便知道自己做的很不爭氣,也沒辦法,別無選擇。真沒想到,一氣呵成,自己也嚇一跳!以下是我近期來的一些修煉所得,與同修共勉,若有不在法上的地方,還請多多指正。

我想談一談我對真的理解。這幾年對“真“有了很多層面上認識的提高,真也是真、善、忍構成的,不是光説真話就可以傷人的話也照樣說。最近對真又有了新的認識,就是修煉要坦誠。坦誠不是肆無忌憚的説話,而是要有自知之明、對自己坦誠一點。體現在自己執著心有多少,騙得了人家騙不了自己,更騙不了師父。常人中也好、修煉人中也好,自己如果真的動氣了,那就應該自覺。如果我們大家修煉上都可以坦然些,在事情的對錯中,不執著與結果與對錯,就看自己當下是不是處於一個理智、平和的狀態,很多事情也就好處理。雖然心性考驗來的時候很刺激心靈,可是能夠察覺自己的心理受到衝擊,願意去接受這個事實本身,我覺得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我有的時候跟同修聊聊天,聊到自己以前碰到的事情,很容易就去探討誰誰當初的行爲本身,而談論此人的行爲在不在理,而很少去講自己當時的狀態,自己面對那件事情時候的心態與思維方法。我悟道,人的行爲雖然由人的意念而促使,別人可能真的就這麽坏、就這麽不好,可是修煉人就不應該管這些事情。重要的事情還是自己從任何事當中都要提高自己:無論自己怎麽在理、也不論別人怎麽在理,就應該就事論事,不被情緒所帶動。不被情緒帶動,就能夠時常保持理智的心態,避免啓動肉身反射性的自我觀念的保護思維,也就更能夠站在發上去考慮事情。之前自己總喜歡説自己不會向内找,看來就是自己在騙自己,爲自己的不精進找借口,不想吃苦。

理智

同修之前很常說要多學法,當然多學法肯定是好事,人的腦袋裝什麽進去就是什麽,毋庸置疑。只是有時候碰到矛盾的時候就真的很難想起法來。我覺的除了多學法,也可以嘗試保持理智的心態。我認爲:人處在不理智的情況下,法就很難顯現出來。雖然我們的思維一直在同化大法,可是我們一旦被情緒和其他因素所控制,大腦就會被這些物質所占據。既然是這樣,也就已經無條件把思維交給這個亂七八糟的東西了。我有時反思自己説過的話,明明這話不應該這麽説,或者有一個更冷靜、友善的説法,可是當時就是這麽説了,説的很難聽,甚至添枝加葉的說。人不理智的時候果然就很容易做錯事,處在這樣的心態下,還怎麽想起法來呢?

我認爲無論是被執著心控制也好,或者是情緒控制也好,人在不理智的情況下就很難啓動法來提醒自己,當然多學法就能增加法在心裏的密度、印象,除了多學法我覺得也應該常常處於一個慈祥慈悲的境地也是很必要的。不要讓自己的情緒汎濫,那就不容易被情緒、肉身的反射性反應所控制,從而做出、想出一些根本不是自己的東西。如果我們都能盡可能的保持冷靜,從表面來看就是心跳穩定,語氣平穩,説不定很多修煉上的事情就可以減少損失。

理解

“不同層次有不同的法“[1]。這是大家很熟悉的法了。最近自己對這句法有了新的認識,和大家分享、共勉。不同層次的生命由於層次不一樣,對事物的看法和認識就會有差異,但是任何層次的認識,即使層次再低,可能也不能説他是錯,他應該是符合他這個層次的法理的。只是他的認識和更高層次的認識相比之下、跟真、善、忍相比之下就沒那麽對,如果僅僅從他這個層次中去認識的話,那可能是不錯的。

那麽説到這裏,就説到常人了。常人認爲病了就得治療,不論是上醫院也好、吃中藥也好。反正從常人這個層次中去看,一個常人得病了就得治療,那肯定不能說他是錯的。可是對於修煉人來講,那可能就是錯的。那麽如果是這樣當我們消業的時候,恰恰表現形式是病痛的時候,家人讓你去看醫生,其實不也是他作爲常人,對你一種善的表現嗎?最起碼他沒眼睜睜讓你受苦、你出什麽事了可別來找我,這種連人都不如的行爲啊?儘管我們知道病業背後的法理,儘管我們知道治病也只是把業力往後退。可是當你站在他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你就能體諒他,這時説不定你還會謝謝他,只是你不能領這個情,這就是我的做法。

我會跟家人説:“謝謝你爲我著想,你看著我很辛苦,不忍心讓我吃這個苦,才勸我上醫院,我理解你的好意,可是。。。”,爲他解釋解釋病業的法理,説不定就能說服你的家人。比起你跟家人幹起來,吵著硬是不上醫院,搞到人家不理解。常人嘛,他會覺得自己勸你上醫院是爲你好,非但不領情還要受氣,他會覺得很委屈,這樣發展下去肯定不會有好結果。兩種做法,效果完全不同。常人是很希望被人理解的,在這時,如果我們能夠展現修煉人的大度,多一份理解,可能常人就能夠接受。我認爲,理解并不代表同意,師父説過:“其實你們知道釋迦牟尼佛也好啊,其他的神佛也好啊,他們連牛馬的思想都知道,更低生命的思想都知道,一切盡知,但是他們不會進入其中,就是甚麼都知道,僅此而已。“[2],那既然就是指知道、理解,僅此而已,也就沒什麽問題,人家對大法的偏見就會減少,何樂而不爲呢?我覺得這也是符合常人修煉的其中一層含義吧。

以前,我總會抱著一種叛逆心理,家裏人不讓我上景點,我就偏上。“仗著自己是對的一方,你們這些都是干擾,都是魔,來阻擾我助師正法的。抱著這樣的思維,肯定沒有好下場吧,善就更無從有了。其實,修煉裏,多一份“理解”,很多事情將迎刃而解,有些事情你知道自己是對的也好,也不要得理不饒人;多一份“理解”,同修之間很多事情也就能夠配合、協調的更好。每個人的意見必然有他背後的道理,常人中説的邏輯。當意見相違時,是充分瞭解了對方的思想的基礎上反駁的嗎?自己是理智的狀態嗎?還是觀念的自我保護呢?反駁時説的話有沒有道理,還是只是在發泄?這些事情都應該仔細剖析,嘗試去理解別人。

最近跟家人有的時候吵架,吵架完了過後,就會去反思自己説過的話,覺得有些話真的言不由衷,表達方式上可以有更好的選擇,可是偏偏用了最不好的一種表現。吵架的時候也沒有展現出一絲行爲上和思想上的理解,就覺得自己對,覺得人家對不起自己,搞得自己被情緒控制的不能自拔。雖然時候可以冷靜下來,可是還是距離真、善、忍的標準很遠,下次一定要警惕。以前我會陷入一種自認爲對的思維當中,其他的什麽都看不到,人家説得一點都不理解,看不出對方的道理,也就很懊喪、覺得自己很委屈。過後放下來,現在看來就是呵呵一樂,啥也不是,不過從中就悟到。矛盾好比是一個場,處在這個場中,就會遮住你的眼睛,讓你什麽都看不到,有點像沙塵暴的感覺。離開了那個場,啥都看到了,要離開那個場,就只能提高自己,放下執著、認錯的時候。

項目協調上,誰的主意好,是很常遇到的事情;修煉上,誰的認識比較對、比較符合法,可能也有拿來討論過。理解就成了關鍵。很多事情本身沒有對錯,只有哪個比較對、哪個比較好,僅此而已。跟前面提到的不同層次有不同層次的悟法一樣,有些事情可能不是很對,可是也是不錯的。那作爲項目來講,一個項目只要基點擺對了,做法上高明一點、或有些部分不夠完善,也只是最後出來效果有些許差異而已。對的事情做起來那當然就是對的。不在方法本身,最後能救的了人,那就是個好方法。這次不完善,就當個教訓、經驗;這次本來就完善,那就次就再接再厲。我覺得看事情不應該只看項目的一時,應該有大局觀,不用太執著與項目一個時間點上的做法高低,從而犧牲了彼此的信賴,讓項目蒙受更大的損失。反而,做事情上應該不拘小節,比起爭執,應該更著重與養成團隊向内找的風氣。那項目此時可能跌很多、撞很多,可是就能穩健、長遠的走下去,而且越走越好。與人交流時也應該嘗試去理解對方的意思,不應該一味的反駁與自己理解不同的人。即使層次有高低,大家都是一步步升華上來的。如果覺得對方認識層次低於自己,那也應該能夠看到他的認識爲何低,因爲都是過來人嘛,有什麽好不理解的呢?大法弟子都是根基很好的生命,肯定都能理解,只看願不願意去理解而已。有了一份理解,人就會變得善良一些、友好一些,對修煉人的一生我覺得都是好事,講真相、矛盾中、配合協調上,自然就能夠做得越好。

身教

我想借這次機會跟大家談一談我對“身教”的認識,在修煉上,還有在常人裏,身教的意義。真、善、忍是宇宙的特性,也是我們要同化的特性嘛,那我對同化的理解是,一個生命如果同化了某個東西,從這個生命體就能夠看出這某個東西來,換句話説,我們如果真的同化真、善、忍,別人看我們,就應該看到真、善、忍的具體體現。師父在《論語》裏面説到:“這是大法真、善、忍特性在不同層次中的具體體現。“[3],可能有點斷章取義師父的法,我覺得法在不同層次上的法都會有他的具體體現,那我覺得大法在人中的具體體現,就得通過大法弟子來體現。

我覺得我的行爲舉動上,應該時時刻刻都體現出真、善、忍。不能因爲我沒有執著心,不能因爲我沒有意去麻煩到別人、沒有故意去擋人家的路,我不執著與這個事情,我就可以去檔人家的路,給人製造麻煩也不造業。如果我可以走路姿勢可以有多些講究,行爲上多些講究,説話的用詞上、表達想法的方式上多些講究,可能還沒等你説法輪大法好,人家就覺得法輪大法好了。如果這些東西都比較講究,跟人講真相人家也就對我們戒心少很多。人可能在末法時期有點糊塗,但是最起碼這些東西他還是知道,對好還是有一個向往,知道就是好。人以類聚,他如果善心還在,他就會被我們的行爲所吸引,想要多了解我們,用常人的話講就是覺得我們很親切、很願意和我們説話。所以雖然我過關過的很不理想,真的很差勁,但是起碼表面行爲上,也儘量要求自己做好,最起碼不要還沒搭上話,別人就對我們有意見、對大法有不好的想法。

在同修之前的交流上,比如對某某同修有一些意見,指正問題了不肯改過來。那我們大法弟子都是從善出發嘛,停留在勸言上對方好像覺得有點不夠,那可以嘗試多做一點,把身教也做到位。説是説以身作則不是法理,可是修煉人沒有正念的時候就是人啦,那人當然就跟你說以身作則:自己沒做好少來管我。如果真的想讓同修提高上來,除了苦口婆心的勸言之外,把身教做到位,説不定他就能夠接受了。讓他實際的看到了,做好了會是怎麽樣的一種表現,他發自内心地想要做好的時候,你就能達到你的目地。大家都是爲了讓他理解、悟上來、做好嘛,考慮到實效問題,這時身教確實可以利用,那就用上吧。最近我認識了一位中國來的同修,他説他和我們這邊的同修還沒認識幾天,人家就約他去她們家吃飯。如果換作是我,我肯定做不到:無條件的信任同修,信任到給一位認識幾天的人來自己的家。我真的覺得自己很差勁,口裏說真善忍,説信任,自以爲可以信任人,結果根本做不出來。從這點上來看,做不出來,是不是就是修的不幹淨,修得不徹底?那我們說修善,根本就表現不出善、根本做不出來,是不是也是達不到標準?想到這裏不禁汗顔。

基點

前面説到了理解和身教,其實一切的一切就是一個基點問題。前些日子有幸參加了學法營,聼到了一位同修的分享,説是有怨恨心。具體説的話不太記得,大意是,後來他認識到了自己這個心,害到項目遭受損失,讓大法遭受損失。就這一念,層次就是不一樣。以前自己總是在想自己要修走執著心才能圓滿,説到底還是爲了個人那點東西,圓滿自己,其他就不管了。講真相參加項目也是爲了圓滿自己,從來就沒有把基點擺放好。聼到這位同修的分享,覺得自己真的差的很遠,我就悟到了:當一個生命能站在大法的基點去考慮問題,其他的事情就變得很小很小。一個為私,一個無私,層次無法相比。前面提到了理解,自己對於項目配合上的一點思維方式。對啊,如果我們從大法的基點上想問題,事情不論做法上差多少,只要做了就是救人,吵來吵去反而損失的是大法、損失的是同修之前的信賴和默契。從大法的基點上看,爭論,是好事還是壞事?儘管做法上不完善、效果差了些,從大法的基點上來看,就是好事;把事情搞黃那才是真正的壞事。

我們要取得常人的理解其實也是從這個基點上出發的。我覺得我們不是爲了討好常人,才去符合常人他們,是爲了讓他們對大法有一個好的印象,才最大限度的符合他們。符合他們,可不是混同於他們。知道他們的想法,但是不陷入他們的思維。在人類社會裏表現好,説話友善、慈祥慈悲也不是爲了保護自己在人中的形象,而是因爲常人會把我們的行爲與大法挂鈎。保護自我個人形象也就變得重要起來了,因爲他會直接影響到常人對大法的想法,這些想法可以救人也可以毀人,所以才要重視起來。和那些爲了個名利保護自己在常人中的形象的常人内涵不一樣,我們爲的就是大法、就是救人。

在跟常人閙矛盾時,與其想想自己不要被執著心帶動從而掉層次,不如換個思維方式,想想如何能留下個慈悲的印象給對方,好讓下次他對大法正面理解有個鋪墊。想到這裏,什麽被執著心帶動的行爲、不理智的行爲,跟我們擺對基點后想要達到的目的差太遠了,修走執著心和救人、和正法的目地相比差的太遠,太微不足道了。我記得以前聽過一位同修交流,他説他的執著心是一個境界一個境界的修,到了一個境界,所以的執著心瞬間沒了,大法的力量一湧過來,這些執著心馬上就被溶解了一樣,大法的力量太强了,我們修的法是很大的。當時不是很理解,雖然自己當初有相同的經歷,可是也不太懂。可能就是當一個生命跟大法站在同一個基點上的時候,就是同化了大法,就好比是大法的一部分,那執著心碰上大法肯定受不了啊,可能瞬間就化掉了。就像掉一滴水在火爐上,瞬間就沒了,還能怎麽樣,這力量無法估量。所以我悟到,一個生命能把基點擺放好,就能使用大法的力量,很多事情可能就會事半功倍。一切的一切,還是回到基點,基點很重要。師父説:“大道至簡至易。“[4]我認爲只要基點擺對了,就不會被亂世所動搖;基點擺對了,看問題時就可以一目瞭然。我悟到一個生命如果能夠站在大法爲出發點,這個生命簡直太偉大了。

結語

師父在最近發表經文裏説到:” 儘管有些人時不時的幹一些傻事,但是大法弟子的稱號神都在羨慕。 “,我就是時不時乾傻事的那個人。關鍵時刻就是升不起正念,就是不爭氣。之前有同修跟我説,我們得證實法,不能只是悟,還得做!是啊,何嘗不是呢,師父早已説過相同的法:”人得在實踐中真正的去魔煉自己才能夠提高上來。“光是理解、光會説,實踐不了那就啥也不是,寫出來分享給各位同修共勉,也是在督促自己。自己還有很多心沒有去,很骯髒的、更骯髒我看都有。很多時候都是自己對自己的修煉不坦誠、懈怠,造成的爛攤子,許多執著長年纍月堆積下來根本就不想去修掉,還在自己騙自己。色心、玩電動、好吃懶做、安逸,這些事情之前也有說想要下功夫去修,實踐上做不到那就是沒有修煉。察覺不到執著修不到那還好說,知道錯了還不願意去改正那就是罪加一等!於是特別把這些執著心放在結語督促自己。深知自己修的不好,但有時候過了一些関,難免就會高興。這時就會用師父的這段法來提醒自己,同時用這段法來收尾我的交流。覺得自己修的很好?師父説:“可是那哪是修煉人最後圓滿的標準哪?往上修還早去了!你得繼續提高自己。“[5]

謝謝師父,謝謝同修!

[1]: 《轉法輪》

[2]: 《各地講法二》 二零零三年加拿大溫哥華法會講法

[3]: 《論語》

[4]: 《法輪功》

[5]: 《轉法輪》